四、考试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方法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人选,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聘用
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联系人:陆老师
原标题: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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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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