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计划2018年招聘新教师57名。为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考试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共57名)
1.清流县第一中学 8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地理1人。
2.清流县城关中学5人:物理2人、语文1人、数学1人、体育1人。
3.清流县长校中心小学等学校小学教师28人:语文10、数学8人、英语4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
4.清流县实验幼儿园等幼儿教师16人。
详情见: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者年龄必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考要求
1.专业及学历要求:
(1)应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院校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2)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4)应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2.资格证要求:
(1)应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应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1.制定计划。
2.发布信息。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3.网上报名。应聘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厅-教师招聘考试)
4.资格审查(网上和现场)。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于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2018年4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应聘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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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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