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时间:
3月26日—3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樊城区行政审批局(人民西路37号)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照同底);
2、身份证、毕业证书(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学籍档案成绩单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还须提交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此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
4、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在职人员由所在学校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6、由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
7、申请人须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笔试及面试(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四)体检时间:
3月19日——3月23日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襄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三、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或直接用电脑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与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电子档照片同一版2寸彩色照片。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粘贴一张同一版1寸照片(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二)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原标题:2018年春季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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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2.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樊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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