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我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0);
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1);
4、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2);
5、正高级职称专技人才。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双一流”建设高校自主设立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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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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