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要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要求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阜新市太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此次招聘工作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此次招聘规定最低服务期限,凡经聘用人员需在太平区最低服务年限满10年(含试用期)。
5、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不能同时应聘。
6、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太平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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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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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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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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