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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衡阳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8湖南衡阳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衡阳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1个。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普通话进行交流;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熟悉我国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月2日至3月1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院公开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专职辅导员。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于考试前一天8:30-17:00到我校人事处师资职称科(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521室)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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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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