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8年预科教育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方式)教师1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1.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2.招聘岗位备注中对本科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请提供在校成绩单。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3日(周末不休息),上午:10:30至13:00 (北京时间)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马瑜 电话:
2.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文光校区(喀什东路16号)2号教学楼三楼学院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均需提供);
④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职称证书(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
4.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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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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