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测试
(一)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官组成
专业测试考官每组7人,其中外请考官4人,由省委组织部从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省委党校考官3人。
(三)测试成绩
每位考生试讲结束后,由7名评委当场评分。试讲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5个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试讲成绩当场宣布并在省委党校网站公示一周。
(四)最低分要求
实际参加试讲考生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试讲的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试讲考生中依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试讲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一)体检工作
体检由省委党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省委党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省委党校网站上公示一周。进入公示环节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和省纪委驻部纪检组、省委党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原标题:中共安徽省委党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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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岗位汇总表.doc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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