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2012〕166号)和赤峰蒙古族中学教师队伍现状,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批准,赤峰蒙古族中学面向社会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化学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限制: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高中阶段为蒙语授课。
3.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8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所学专业为化学专业,有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赤峰蒙古族中学组成的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考核组。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1月4日在赤峰教育网、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蒙古族中学校园网发布招聘启示,公布招聘学科、人数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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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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