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事项
(一)在编人员须知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日期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报名日期之后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招聘范围条件
会计学、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心理学专业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辅导员岗位面向全省招聘。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省外退伍士兵)。
(三)时间认定
1. 毕业时间认定:2017年12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参加此次报名考试。
2. 招聘岗位中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2月23日前。
3. 考生报考年龄的时间认定: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时间为依据,截止日期到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类别认定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报考所需专业的依据。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报名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四)成绩并列处理。
1.笔试
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按照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各专业预备的第二套命题,进行现场加试,进行成绩排名。
3.其他
笔试、面试成绩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商议,汇报上级裁决。
(五)其他
1.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全程监督指导。畅通监督渠道,由省交通运输厅、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检举和申诉。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3.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聘用资格。
4.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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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承诺书.docx
3、2017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x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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