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闻喜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闻喜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本次拟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闻喜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④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部分岗位只面向运城市或闻喜县户籍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⑧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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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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