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试卷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按现行高中教材进行命题。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按现行高中教材进行命题。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或体检的,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2018年8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资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发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青冈县人社局、编办、教育体育局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青冈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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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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