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永川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成渝铁路、成渝高速公路、成渝城际高铁、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在永交汇设站,永川长江大桥贯通两岸。成渝城际高铁将永川到主城区的距离缩短至仅需15分钟,到成都不足1小时。渝昆铁路、永泸高速即将贯通,永川港是长江进入重庆的第一个千吨级港区,永川通用航空机场、郊区铁路正在建设,永川货运机场、连接主城区的快轨正在规划。学校开设了5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人。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85名工作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学、科研人员75名,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辅导员5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辅人员5人,具体岗位、条件、计划等详见附件《重庆文理学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人员面向国内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即2018年8月31日以后的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年龄限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后面依此类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3.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或特殊紧缺人才在报名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的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重庆文理学院主页)招聘专栏下载),和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本科、硕士、博士)、科研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打包压缩,以“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
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和非教育经历,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时间应连续(如果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经历应完整。
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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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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