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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财经大学招聘硕士等人员5人公告(第四批)进入阅读模式

2017天津财经大学招聘硕士等人员5人公告(第四批)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9-25 15:20:44| 来源:天津财经大学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专职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现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在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方面,有很多研究成果处于学科前沿,并且长期担负着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供智库服务的重要角色。

学校在构建国际化、生态化和谐校园的基础上,实施学科立校战略、人才强校战略、质量提升战略、国际化战略,致力于建设特色突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财经大学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计划表》(附件)。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1990年1月1日(含)后生人、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中共党员;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具有硕士学位,第一学历系国内外著名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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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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