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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河南西峡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2017下半年河南西峡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9-20 19:48:25| 来源:西峡教育网

(三) 现场确认阶段(10月25日--10月27日)

所有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申报及体检后,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证明由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核实。

(8)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

所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四)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五)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本地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认定机构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

(三)各县(市)、区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四、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电话:

卧龙区 宛城区

南召县 镇平县

内乡县 淅川县

西峡县 唐河县

新野县 桐柏县

方城县 社旗县

邓州市

原标题:关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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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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