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2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或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学历等资格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基本信息采集表》,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
(2)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9月26日16时止。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E-mail:。邮件主题须注明是应聘。
2.现场报名:徐州工程学院基建处210室(综合管理科)。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面试(暂定9月27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工作由徐州工程学院基建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暂定为9月27日,面试地点暂定为基建处。
四、聘用及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照徐州市统一规定缴纳社保;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联系人:高老师。
七、本公告由徐州工程学院基建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徐州工程学院基建处招聘临时工公告
基建处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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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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