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经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财务人员。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选调范围:面向河池市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选调职位:事业编制财务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年龄限制:要求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6、必须在财务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7、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热爱财务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熟悉财经纪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专业范围:财政学、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9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组织人事科邮箱:)。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 身份证;
(2)事业人员登记表;
(3) 学历学位证书;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