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17年 8月 25日9:00至 9月 4日16:00。应聘人员需填报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E-mail:(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学校+专业)。
2.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8月 26日9:00至 9月5日16:00。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现场资格确认
2017年 9月6日9:00- 16:0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1份;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5.劳动合同等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公章)
6.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应聘岗位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待现场确认时通知,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 体能测试:
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体能测试,经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2.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素质。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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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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