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打分考核。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考察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三)体检。组织录用编外教师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要求,由市实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招聘录用人选,按相关程序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招聘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学校需要和个人意愿进行续签或终止合同。
3.工资待遇。经聘用后签订合同,根据市财政核准的标准发放。
九、监督
招聘编外教师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招聘录用全程由市教育纪工委进行监督。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丽江市实验学校2017年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工作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党工委、市教育纪工委、市教育局人事科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3)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方案中未明确的事项,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党工委、纪工委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
原标题:丽江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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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丽江市实验学校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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