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淄区教学研究室工作需要,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部分学科教研员(共4名),选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初中学段(3人):语文、道德与法治(兼小学)、信息技术(兼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各1人。
(二)小学学段(1人):数学1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健康身心和一定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现在我区中小学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的,必须兼任所报学科教学工作,且所兼课时达到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2.参选小学学段教研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段教研员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现任本学段或高学段学科(与竞聘岗位相符)教学工作5年(201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区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优质课一等奖。
4.具有教学研究能力,在核心期刊发表过教育教学文章一篇(1500字以上),或在其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教育教学文章两篇以上(含两篇)。
5.按现任教学段(或高学段)报考相应学科教研员,具有现任教学段毕业年级的任教经历,且教学成绩优异,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8:00至8月24日17:00。
2.报名地点:临淄区教育局政工科202室。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登陆临淄区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经审验后带回)、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体现本人业务能力和成果的相关荣誉证、公开发表论文、课题研究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教学成绩及任教经历证明,承担校内管理工作及年限的证明(综合表彰、业务称号及表彰、优质课、论文、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指导同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证明,均限3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提供最高奖项),近3年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应聘者的有关材料,审核合格的准予结构性面试。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计划的3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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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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