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未能按计划完成,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联系人:陆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cn,举报电话、传真:。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传真:。
原标题: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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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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