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12月,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100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之一。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面积1240亩,建筑面积近50万㎡。各类在校生达1.9万余人。学院共有在职教职工76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近300人,有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4名,省教学名师6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近2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还从行业企业聘请了200多名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作校内兼职教师。学院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海尔人才培养基地等。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被评为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省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和河南公众满意的十佳高职高专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各用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拟招聘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个别专业为本科及以上学历)30名。详见附表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个别专业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表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及我院校园网(网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 8 月 29 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网址/进行报名,报名表(附表1)请发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为2017年 8 月23 日至2017年 8 月 29 日,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我院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形式,凡通过初审的人员,必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现场复审进行资格确认,现场复审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本科、硕士、博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处和具体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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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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