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递补
招募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 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岗位
所聘教师安排在乡镇小学、幼儿园任教。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每月2000元。(其中基础工资占75%,绩效工资占25%)
(二) 交通补助、班主任补助、课时费执行所在学校公办教师同一标准。
(三) 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缴纳。
五、人员管理
(一)所招聘的教师属于县内临时聘用的非在编人员,通过政府购买人力资源的方式招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每年一签,首次聘期为三年。三年聘用期满后,不愿意继续应聘的人员,由其自主择业。愿意继续应聘的人员,根据所聘单位教师短缺情况,择优续聘。
(二)聘用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学期考评、学年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咨询电话: (教育局)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加入绥德2017招教QQ群 (群号:131136070),有关通知通告将在群内发布,一般不进行电话通知,非考生请勿加入。
原标题:绥德县2017年公开招募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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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绥德县公开招募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绥德县公开招募教师领导小组 (借章)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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