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二、考调岗位
公开考调初级中学教师36名、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24名,共105名。详见《金沙县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和《金沙县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
此次考调按学段分学科报名,考试后按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
三、报考条件
(一)金沙县内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初级中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是在编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报考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五)在金沙县内任教三年及以上(2014年8月15日前任教,含当日)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中职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此次设岗学校和鼓场街道辖区内的在编教师;
2.新招聘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十二五”继续教育和“双新”(新课标、新教材)考试及各类培训测试不合格的;
5. 学科教学成绩近三年、、学年)有两年位列全县同类学校后五位的;
6.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7.2015年以来师德师风、教学工作、支教交流学习在县主管部门有不良记录备案的;
8.2015年以来年度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旷课)累计超过5天的;
9.根据规定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选岗、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17年8月15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金沙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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