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教育部门的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5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本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年龄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淮滨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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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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