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城区学校(单位)师资,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单位)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06〕60号)、《井研县委办公室、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50)以及《中共井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井研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井委编委发〔2017〕21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2017年公开竞聘城区学校(单位)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见附件
二、竞聘办法
(一)竞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定量考核的原则。
3.符合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的原则(相应岗位无缺额的,低聘到有缺额的岗位等级,最低聘到12级岗位)。
4.严格程序的原则。凡参加竞聘的教师须填写《井研县2017年公开竞聘城区学校(单位)教师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核准后方可参加本次竞聘(该校本学年度不另补充教师)。
(二)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本县在职公办教师。
(2)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教龄3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竞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研室岗位均为初中),竞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持有相应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教研室岗位补充条件。
(1)教学一线任教10年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相应的学历要求。
(2)参加过市级教学大赛或承担过县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送课下乡活动。
(3)承担过县级教材培训工作或主持过县、学区教研活动。
(4)本专业学术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三)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由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岗位竞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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