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 ,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 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 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 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其主管部 门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应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 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 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 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 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 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 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对拟聘用人员结 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 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 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人才素质测评,重点检测其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取向 并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其上岗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经考试、考核 、体检和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阳泉人才网 及阳泉人事考试网和用人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 议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 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 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 )对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 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 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 、
本公告由阳泉市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 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 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 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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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xls
阳泉市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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