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试结束后,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通过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将面试总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60%+面试总分×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及各岗位排序情况予以公示。
(五)加分项:获得县(区)园丁奖的加2分,获得市园丁奖的加3分,获得省园丁奖的加5分。
在考试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通过对被遴选人业绩进行量化考核,确定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遴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遴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遴选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医院进行且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七)考察
主要考察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录用人员须向考察组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考察组应如实填写《2017年开发区第一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考察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并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个人档案、近期白底免冠两寸彩照3张(照片不得进行PS处理且与报名表上照片保持同底)交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3.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或在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并上报天水市人社局和教育局。
(九)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工作。
为保证本次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成立“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重点环节的监督。
监督电话:0938—
咨询电话:0938—
原标题: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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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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