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外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法单位劳动纪律、总体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700元/月),另加辅导员考核工资,课时奖励。按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其它福利待遇参照学院同等人员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档案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人才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电话:(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考务电话:(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原标题: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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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及条件.xlsx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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