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要求
(一)每位教师只限报一个岗位。参加竞聘人员的学历层次符合岗位要求后,报考相应学科岗位时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各层次毕业证学科至少要有一个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近3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尽职,造成明显失误的,在3年内违反纪律作风相关规定被追究责任的;
2.2016—2017学年度内无故旷工累计10天以上的、事假20天以上的、病假60天以上的;
3.2014、2015、2016年城区学校竞聘教师工作中因违纪被取消资格的;
4.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
五、竞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竞聘办法
1.报考岗位比例:高中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的,初中、小学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竞聘计划。学校间不调剂报考岗位。
2.计分办法:总分100分。组织考察考核占10%、笔试占40%、面试试讲占50%。
组织考察考核:满分100分,按10%的比例折合计入总分。具体办法见附件4。
笔试: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合计入总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设岗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占30%,设岗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占70%。高中、初中岗位按文科(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两大类分高中和初中阶段分别命题,文科为语文(基础学科)+设岗学科,理科为数学(基础学科)+设岗学科。设岗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命题范围,高中岗位为高中阶段教学内容,初中岗位为初中阶段教学内容。小学岗位单独综合命题,范围为小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内容。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指标的15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根据组织考察考核成绩×1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满分100分,按50%的比例折合计入总分。面试考官由教体局负责在市内或县内抽调专业教师。主要考察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高中岗位讲课范围为高二教材,初中讲课范围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九年级),小学岗位讲课范围为三年级教材。由面试人员随机抽取教材题目进行试讲,评分标准见附件5。
3.初定拟选聘人员:竞聘教师的最终成绩确定后,按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考察考核计分成绩较高者优先;考察考核计分成绩依然并列的,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4.结果公示:组织考察考核、笔试、面试结束后分别进行公示,每次公示3天。
5.确定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将竞聘结果提交县教育重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时间安排
1.公布竞聘方案及岗位指标
时间:2017年7月29日
2.组织报名
时间:2017年7月30日至31日
地点:各竞聘学校
报名程序和提交的材料:参加竞聘的教师填写《竞聘报名表》(在竞聘学校领取,一式一份、A4纸打印),按竞聘岗位计划和学科自愿在相应竞聘学校报名,各报名点工作人员由各竞聘学校选派。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各类奖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同时报同底电子版照片(114*156像素,文件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jpg)。竞聘学校按《竞聘考察考核计分办法》负责收集报名人员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果上报:报名结束后学校及时汇总报名信息和各类报名材料,2017年8月1日上午10时前竞聘学校负责将报名人员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版照片和《竞聘报名信息汇总表》纸质(A4纸打印)、电子版(excel格式)各一份提交公开竞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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