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报考高中教师职位不限户籍,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为信阳籍生源,报考特校教师职位不限户籍,报考农村乡镇中心校教师职位应具有息县户籍或息县籍生源;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本县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名额 【岗位表|职位表】
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2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5名,职业高中教师8名,特校教师2名,初中教师65名,小学教师422名(详见附件:2017年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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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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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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