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广灵县高中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近期内随之进行,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敬请考生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由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灵县科教局
监督电话:广灵县纪委、监委
原标题: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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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灵县2017年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2、广灵县2017年招聘高中教师报考专业参照目录
3、广灵县2017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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