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201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园长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园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2.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幼师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3.年龄原则上掌握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现任学区幼教主任;公办幼儿园在编中层正职及以上(或曾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干部。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报名人员于2017年7月14日下午6:00前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毕业证(含幼师毕业证和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