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定拟聘人员名单
1.按报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1:1初定拟聘名单,如出现首次弃聘现象的,依次递补。
2.如个别科目应聘人数少于设置岗位数造成的空缺岗位和出现二次以上弃聘造成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应聘情况和学校学科需求,从应聘的合格人员中择员替补。
3.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 从应聘的合格人员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确定拟聘对象:
①师范类;
②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同类专业:A:以一本、二本、三本学校依次优先;B:同类学校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择优确定。
(五)体检
1.体检对象:初定拟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
2.体检时间:2017年7月 31 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体检人员在2017年7月 31 日7:30在象州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会议室集中,领取体检表,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将体检合格的初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8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定、公示。
(七)集中培训、考核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2017年 8月20日前进行。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含培训考试成绩、培训期间综合表现、在校(单位)期间综合表现等方面,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八)签订聘用合同
2017年9月5日前,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聘用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方案发布。本方案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和来宾人才网(网址:)公布,请报考象州县特岗教师的应聘人员留意。相关政策按(桂教特岗〔2017〕1号)文件执行,本方案由联合下文单位负责解释。
(二)住、行事宜。应聘者的交通、食宿、安全等问题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未明事宜。请与象州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7年象州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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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象州县特岗教师招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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