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区委办发〔2008〕70号)、《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㈠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㈡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㈢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以上)的人员可以报考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符的学段和学科;
2.“211”、“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与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与舞蹈学类、计算机类以及教育技术学、电子商务类、艺术教育、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若被录用,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㈣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应的学历。
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㈤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满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学科招考的办法,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1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江区第二小学(乘16、26、36路公交车三中站下车往东步行5分钟)。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2017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近期二吋彩照1张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⑵毕业证书。报名时高校尚未核发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出具相关原因说明;以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11”、“985”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硬性要求。
⑷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校级优秀本科2017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⑸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⑹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4.报考费用:按区物价部门核定,报名时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用80元。
5.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考生,并退还交纳的考试费用。
6.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笔试前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下载准考证,按规定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并贴上与报名时同底的二吋近期彩照。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要求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自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笔试
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开考(高中信息技术、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等学科按1:2的比例开考),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学科,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2人及以下的学科不予开考(按1:2比例开考的学科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只有1人的学科不予开考),该学科招聘计划予以核销。核减和核销的招聘计划,在符合开考比例1:3的前提下,转增为中小学数学学科的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及转增情况予以公布。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如招聘计划转增后“中小学数学学科”的入围面试人数超过25人(含25人),则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内容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前,以下同)。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数,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计划数加1人;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2人;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3人;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5人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如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足数加1的人数依次递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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