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榕江县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遴选63人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5—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小学或县教科局人事股。为了不至于影响工作,一般情况下由乡镇中小学代为收齐教师的报名材料,初审后安排专人上交到县教科局人事股。
考试须知
1、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榕江县城关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教科局于笔试前三天通知参加遴选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古州一小。
笔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题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榕江县教科局一楼橱窗公示(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等相关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对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并结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也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学科报考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当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人的遴选职位,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对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和面试时间另行在榕江县教科局公共邮箱、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核
主要考核参加遴选教师的工作业绩(以表彰奖励为准),表彰奖励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表彰奖励加分封顶15分)。
表彰奖励加分范围确定为以下六类,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多次表彰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认定时间段:2012.9.1——报名截止日期。
①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5、4、3计分,教学质量奖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②上优质课获得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省级5、4、3计分;州级4、3、2计分;县级3、2、1计分,未标明等次奖的按三等奖计算。
③获得省、州、县级教育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分别计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
④教师辅导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各级科研机构、各级科协、各级专业协会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艺术、体育活动获得国家、省、州、县级表彰为辅导一、二、三等奖的,每次按国家级5、4、3,省级4、3、2,州级3、2、1,县级2、1.5、1给辅导教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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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
| 1月30日 -2月15日 |
02-08
02-07
01-25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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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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