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事项
(一)在编人员须知
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的,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在2017年7月14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规定时间内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
2.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相同的,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考核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四)时间认定
1.毕业时间认定: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此次报名考试。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6年7月9日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认定
《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岗位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除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六)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咨询电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州人事考试中心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宣传处
原标题: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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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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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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