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区教育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日渐突显。为充实城区学校师资力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从乡镇学校选调12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能力突出,业务精湛;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2、埇桥区乡镇学校在编在岗,乡镇任教满5年以上,即2012年7月1日前在我区学校参加工作的(以埇桥区人社局招录文件日期为准)。在我区学校服务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的服务期计算教龄。
3、年龄要求。男教师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2014年以来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2014年以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者;
(2)有有偿家教或有偿订教辅资料行为者;
(3)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
(4)2014年以来擅自离岗半个月及以上者。
三、选调岗位
城区学校共选调教师120名,具体岗位及报名条件如下:(见附件)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5日
2、报名地点: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
3、报名材料:需提供《2017年度宿州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2张。
4、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签订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6、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之比未达到2:1的岗位,其岗位数作相应调减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2、经现场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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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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