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07]3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县教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县城区中学任教。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研究生专业或本、专科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且非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石城籍(或配偶为石城籍)及原已是石城县正式教师的毕业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机构证明;
5.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除外);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7年6月28日前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石城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预报名。考生在2017年7月6日将《石城县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及硕士)、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户籍证件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并拨打以下电话号码确认报名:0797—。县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预审,并电话告之预审情况。
2.现场报名。预审通过的考生,由本人凭《石城县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及硕士)、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户籍证件等原件于2017年7月12-13日到县教育局一楼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7月13日下午16:00时,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
免笔试。
(四)面试
由县统一组织,形式为说课,说课总分为100分。具体与《石城县2017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聘工作方案》中的全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同步进行。面试实施具体办法及时间另行公布。
(五)入闱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分别确定各学科的入闱体检名单。各学科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下列次序依次优先(下同):
(1)石城籍优先;
(2)男性优先;
(3)研究生学历为师范类专业优先;
(4)本科学历为师范类专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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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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