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川县教育系统师生现状和教育发展与师资配备的需要,2017年秋季学期灵川县教育系统紧缺部分科目教师,无法从本县学校内部调剂,为保证我县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拟从县外教育系统招考在编在岗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解决我县教育系统紧缺科目教师问题。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灵川县从县外教育系统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筱凌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宣传部长
副组长:阳 锋 县政府办副主任
........蒋远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开泉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晓刚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秦建鲜 县编委办主任
........舒泽佳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康桂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全学军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继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凤娟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冬付 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张冬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其他人员从人事、编办、财政、教育、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二、招考教师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2.县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编财政供养的正式教师。
3.年龄及职称要求: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初级及以上职称。
4.学历要求:幼儿园、小学、培智学校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职中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教学工作。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上5个条件。
报考者原则上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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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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