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18-35周岁。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6月23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8:30至2017年6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者录入的部分个人信息与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匹配度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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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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