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为优化县属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衡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发〔2017〕1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2017年衡阳县县属高中面向具有副高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骨干教师、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部分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开通绿色通道公开引进2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岗位和计划。本次计划面向部分高校公开引进教师20名,其中县一中6名、县二中2名、县三中6名、县四中2名、县五中2名、县六中2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县属高中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副高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骨干教师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5、所学专业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与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专业类别核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蒸阳教育网、衡阳县电视台、衡阳县委组织部、衡阳县人社局、衡阳县教育局、衡阳县县属各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发布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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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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