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干部培训工作,健全我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创建于1952年底,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韶关市行政学院、韶关市社会主义学院分别于1995年12月、2001年12月成立,挂靠市委党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的管理模式。韶关市委党校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是在韶关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按照相关政策,本次公开招聘受聘后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校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专技人员,具有党校或高校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共韶关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综合楼四楼409室。联系人:陈孔堃,联系电话:。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要求粘贴免冠相片一张;
2、报考人员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3、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2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证明等材料。其中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可提供A4纸复印件,但要所聘单位盖章确认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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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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