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遴选30名教师,补充到城区部分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和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二、遴选学校和具体岗位
共计30人,其中凤台一中6人,凤台二中4人,凤台四中10人,凤台县实验小学3人,凤台县第二实验小学7人。具体岗位见附件一。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凤台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编制在以下学校的教师不在遴选范围:校址在城关镇辖区内的学校和幼儿园;凤台四中、县职业教育中心。以下涉及到凤台农村学校教龄计算的,范围与本条相同。按照编制内聘用管理的幼儿园教师不在遴选范围。在农村小学任教的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在农村初中任教的教师只能报考中学(含高中)岗位。
四、遴选教师的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在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时间为准。
(三)在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连续任教满4周年以上。农村学校教龄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下同)。
(四)高中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初中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调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八)加分条件:以下加分因素是指在面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人获多项荣誉的按分值高的荣誉计算,荣誉加分和教龄加分累积计算。
1、淮南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加3分,淮南市第四届“教坛新星”加2分,淮南市第四批“骨干教师”加1分。
2、农村学校教龄满4年以上,从第5年开始,按乡镇偏远程度分梯次加分,具体为:尚塘、朱马店、杨村、大兴、古店、钱庙、新集、岳张集8乡镇教龄每年加0.8分,顾桥、关店、桂集、丁集4乡镇教龄每年加0.5分,刘集、开发区、李冲、凤凰4乡镇教龄每年加0.2分。曾经在凤台县外其他农村学校任教(须正式在编)的,其农村学校教龄可以计算,教龄加分按现任教学校分值标准计算。
五、遴选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14日,在凤台县教育局网站()、凤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7年6月20日至21日的工作时间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由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和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签字盖章(下同)。
2、由单位签字盖章的加分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县内农村从教经历须逐单位签字盖章。在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经历须从中心学校签字盖章。涉及县外农村学校教龄认定的,依据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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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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