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之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乌拉特后旗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从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提供学籍档案,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一份,近期1寸蓝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证明。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至6月29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联系电话:。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从人事考试题库中抽取。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考生可自由选择任意一种试卷并用同一种语言答题。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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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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