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滨湖幼儿园现公开招聘保育员8名。
二、用工形式:招考聘用制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与幼儿园签订用工合同。
三、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的保育工作能力,身心健康,普通话良好。同等情况下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取。
2.政治素养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喜爱幼儿、有爱心,工作勤勉踏实、细致耐心,有吃苦奉献精神。
3.其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登记、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于2017年5月31日到金湖县教育局南楼306室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滨湖幼儿园公开招聘保育员报名表》。
2.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6月3日
面试地点:面试前一天由滨湖幼儿园信息通知
面试内容:A自我介绍;B业务问答;C技能操作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亲和力、仪表谈吐及普通话水平、职业道德、保育知识技能等。
3.结果通知:应聘拟录用人员由滨湖幼儿园电话通知
4.体检
由滨湖幼儿园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滨湖幼儿园与聘用者签订用工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后工资待遇面议。
本简章解释权归金湖县滨湖幼儿园。
咨询电话:(办公室) (刘老师)
原标题:金湖县滨湖幼儿园保育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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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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