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期间管理与期满后问题
(一)服务期的管理:特岗教师在任教期间,由区教体局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各中心校和任教学校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区教体局每学期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考核情况报市教育局。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二)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区政府将结合考核情况,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01号),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我区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成立汉滨区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另文下发)。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审核审查、督促落实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特岗计划”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岗办主要负责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报名对象的网上资格审查、组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合同签订和岗前培训等工作。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缓解我区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招聘工作在区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科学制定招聘计划,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认真做好特岗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和补贴的统筹发放、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等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和生活困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汉滨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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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汉滨区特岗教师学科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2017年汉滨区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统计表
3.2017年汉滨区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统计表
4.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
汉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汉滨区财政局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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