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验证功能(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大冶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认同感、专业素质、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如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 2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专业选聘人数。对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体检结束后,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大冶教育信息网公示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举报内容不属实的,予以聘用。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证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管理
本次选聘的急需专业教师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一经聘用,首次聘用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其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进编手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工作在大冶市“铜都英才”引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大冶市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冶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原标题:湖北省大冶市2017年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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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大冶市选聘急需专业教师计划表大冶市“铜都英才” 引进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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