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5月11日前,上报招聘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至市特岗办审核汇总,经省级相关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省教育厅于5月中旬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登录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县特岗办对申报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5月25日至5月27日18:00,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身份证、《特岗教师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到紫阳县特岗办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确认具体地点为:紫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确认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共计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县区报名确认时申请减免笔试考务费。未按期到我县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经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考生由县特岗办负责制作准考证,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24:00。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薄弱学科招聘岗位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的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我县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特岗办审核后予以公告;已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原报考岗位计划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报考岗位计划削减的考生不能改报),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原报考县特岗办退还报名费。学科计划调整和改报只能进行一次,调整后的学科计划和改报时间、办法等由市、县特岗办在报名确认结束后予以公告。
(四)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6月18日(星期日)。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特岗办统一阅卷、发布成绩,我县设点并组织考试,考试地点由县特岗办对外公告。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成绩×50%+学科综合知识成绩×50%;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向市特岗办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阅卷结果和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县特岗办在6月9日前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市特岗办审查备案。
(五)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7月上旬,县特岗办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由县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六)面试
7月中旬进行,面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区)域内回避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县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县特岗办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由县特岗办组织。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时间、地点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审核备案后由县特岗办予以公告。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经市特岗办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结束,由县特岗办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审定后由县特岗办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聘用
8月15日前,拟聘用特岗教师赴我县报到,提交本人档案材料,与县政府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附件2,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8月21日前,县特岗办将聘用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有户籍限制的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以及《合同书》、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市特岗办;经市特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市特岗办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
(九)集中培训
8月中下旬,县教体局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教育工作骨干。
(十)上岗任教
8月下旬,特岗教师按县教体局分配方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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