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5月22日-5月24日,进行现场确认。
请拟申报人员将个人的申报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上粘贴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院系部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级以上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8、由安医大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学日历表,将以医院为单位于5月24日到校教务处统一审查并加盖印章,个人不予受理;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10、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安医大二附院)。
以上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5月31日-6月16日,组织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安排与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安医大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将申报人员情况提交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
(五)6月19日-6月25日,安医大校内公示。
(六)6月28日-6月30日,上报省教育厅。
四、鉴于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少数教师,因安医大教学工作需要,其任教学科发生变化,要求变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的情况,经研究,变更程序明确如下:(1)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重新认定高校教师资格。(2)安医大人事部门审核同意;(3)依据任教学科,提供安医大教务部门出具的从事相关课程教学满一年的任课通知书;(4)个人原持有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由安医大人事部门收回并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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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 审核情况一览表
3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封面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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